根河市得耳布爾鎮2020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一、總體情況
2020年,得耳布爾鎮黨委、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緊緊圍繞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認真貫徹實施《條例》,層層分解落實2020年重點工作安排,加強領導、明確責任,及時部署、積極推動,健全制度、拓展形式,加強檢查、抓好監督,平穩、有序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、轉變政府職能、保證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督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
(一)主動公開情況
我鎮利用市政府網站、電視臺、公開欄、電子屏、微信平臺、信息查閱點等渠道及時發布政務信息,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平臺。2020年,全鎮制作、報送的政府信息131條,主動向根河政務服務中心及檔案局政務公開點上報公開信息,報送政務公開工作信息111條,主動公開正式文件17份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
2020年,得耳布爾鎮繼續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義務,不斷完善規范依申請公開的受理、審查、處理、答復程序。2020年鎮政府未收到或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
1、加強組織領導,層層落實責任。
政務公開工作政策性強、涉及面廣,為確保各項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,我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,確定以鎮長孫佳霖同志為組長,副鎮長王超偉同志、郎東星、武裝部長、副鎮長李曉峰為副組長,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;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綜合辦公室,由王超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,具體負責承擔領導小組的各項日常工作,鎮黨政綜合辦公室、社會事務辦公室、平安建設辦公室、鄉村振興辦公室、城市管理辦公室、綜合行政執法局、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等單位、部門根據各自職責,相互協調配合,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,按時報送材料,主動回應社會關切,將“五公開”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,經濟社會政策公開透明、機關事業單位辦事公開、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,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、規范化運行。同時,為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水平、我鎮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培訓,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,增強處理信息的能力,提高信息質量。
2、完善制度建設,規范政府信息公開。
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、規范化,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高質量、高標準、嚴要求地進行,做到全面公開、及時公開,根據市政務公開辦的要求,編制并完善了得耳布爾鎮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,擴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度。公布行政決策公眾參與的范圍和方式,實行政務過程和結果全公開。同時,對照國土空間規劃、重大建設項目、財政預決算、安全生產、稅收管理、環境保護、公共文化服務、公共法律服務、扶貧、救災、食品藥品監管、城市綜合執法、就業創業、社會保險、社會救助、養老服務、戶籍管理、涉農補貼、義務教育、醫療衛生、市政服務等領域標準指引,結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,全面梳理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,按照條目方式細化分類,除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,其余事項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清單。
3、拓寬公開渠道,豐富公開內容。
我鎮在設置公開欄、利用黑板報、召開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的同時,還積極開展信息查閱場所建設,在鎮政府一樓觸目顯示屏及時將《政府公報》送交信息查閱場所,方便群眾取閱。定期向市政務公開辦報送政務公開信息,截至目前共報送政務公開信息111份。
(四)平臺建設情況
我鎮在設置公開欄、通過大屏幕、觸摸屏、電視臺等多種形式進行公開的同時,還積極開展信息查閱場所建設,及時將《政府公報》送交信息查閱場所,方便群眾取閱。定期向市政務公開辦報送政務公開信息。
(五)監督保障情況
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、規范化,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高質量、高標準、嚴要求地進行,做到全面公開、及時公開,我鎮建立和健全了政務信息公開制度、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、政務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和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制度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項)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制作數量 | 本年新公開數量 | 對外公開總數量 |
規章 | 0 | 0 | 0 |
規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
行政許可 | 0 | 11 | 0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0 | 6 | 1654 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
行政處罰 | 0 | 63 | 0 |
行政強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|
行政事業性收費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
政府集中采購 | 1 | 48065元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企業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處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總計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(一)存在問題
我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,相比2019年取得了一些進步,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,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:一是政務公開宣傳范圍有局限性,不夠便民,不能滿足當地群眾對政府信息的需求;二是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還有待加強,有關部門應組織培訓;三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夠及時。
(二)改進措施
一是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,引導村、組農村群眾正確認識并使用信息公開這種新興的政府服務職能。
二是加大培訓力度,不斷提高政務信息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,增強處理信息的能力,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。
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檢查工作,定期進行檢查,提高信息公開率,保證及時更新政府信息。
六、其他報告事項
年初召開了得耳布爾鎮政務公開工作部署會,4月份組織鎮屬各部門、居委會工作人員學習《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協調制度》,通過學習政務公開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了政務公開行為。并采取多種形式、多渠道進行政務公開,進一步拓展覆蓋面,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作為公開的
重點,進一步加大網上公開力度,接受全社會的監督,努力把政務公開辦成一個群眾滿意的民心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