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河市政務服務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根河市政務服務局按照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編制本報告。本報告由總體情況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。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根河市政務服務局辦公室聯系(辦公及通訊地址:根河市政府510市,郵編:022350,電話:0470—5299019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20年,市政務服務局深入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要求,堅持以公開為常態、不公開為例外,以服務大局、方便群眾為原則,依法、及時、準確地公開了相關政府信息,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督權。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。
一是基礎信息公開,通過根河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9條,其中主動公開文件數14件,建議提案答復辦理結果0件,根河市主要領導簡介及分工信息57條,發布政策解讀4條,其他工作動態等信息34條。二是加強政策解讀工作,回應社會關切。局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同步做好政策解讀,全年共發布政策解讀6條(其中H5解讀1篇,圖文解讀5篇),組織開展行風訪談8次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。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要求,對群眾的電話咨詢、來信咨詢、網上咨詢等及時做好記錄收集整理工作,并要求應當受理的及時登記受理;不予受理的登記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;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做到區分處理。辦理結果一般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。
2020年,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。一是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,組織協調各科室按照職責分工,做好政府信息發布工作,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步入常態化、規范化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臺賬,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,及時、規范地公開政府信息。三是圍繞政務公開工作重點和考核指標開展政務公開專題培訓,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。
(四)平臺建設情況。
一是積極推進“互聯網+政務服務”改革,按照呼倫貝爾市要求,組織全市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部門開展集中辦公工作。我市在自治區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共認領事項和編制實施清單330項,其中可以網辦事項達到307項,網辦率達到93%。二是全面推進“互聯網+監管”。對本地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對應的監管事項進行梳理,形成市本級監管事項目錄清單。我市“互聯網+監管”事項共涉及21個部門、583項,已完成了自治區監管事項目錄清單統一錄入系統工作。三是持續加強網站監管。按照國家統一政府網站監測標準,加強日常管理,對照上級網站考核指標,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建設工作。制定政務新媒體監督管理制度,加強對我市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,將監管常態化制度化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。
(五)監督保障情況。按照明確職責、程序、公開方式等要求,結合實際制定我局的各項工作制度,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。根據《根河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和《根河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實時方案》分解落實政務公開工作任務,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政府信息,遵守信息公開制度,杜絕政務信息不當公開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項) | 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制作數量 | 本年新公開數量 | 對外公開總數量 |
規章 | 0 | 0 | 0 |
規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
行政許可 | 0 | 0 | 0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0 | 0 | 0 |
0 | 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量 |
行政處罰 | 0 | 0 | 0 |
行政強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量 | 本年增/減 | |
行政事業性收費 | 0 | 0 | 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量 | 采購總金額 | |
政府集中采購 | 0 | 0 |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開展情況
0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企業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處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總計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
2020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,但與全面實行《條例》以及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,還存在著一定的不足,如:公開內容不夠具體、公開形式不夠全面、監督措施亟待進一步完善等。我局將結合實際,積極改進工作方法,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,將從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入手,把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深化,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、常態化、便民化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工作職責
壓實工作責任,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視。把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,健全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,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、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,明確工作目標。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、權威性、完整性和時效性。
(二)完善制度體系,規范公開內容
一是要嚴格按照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要求,對新產生的各類政府信息,必須在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。要遵循“先審查、后公開”的原則,未經單位領導審查的信息,不得擅自公開和發布。二是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的受理工作。根據統一的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格式文本,規范程序,妥善辦理,充分滿足群眾的知情權。三是按照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新)要求,修訂和完善政務公開配套制度和措施,切實保證發布的政府信息及時、準確、規范。
(三)抓好平臺建設,完善信息專欄
要推進政府網站優質規范發展,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審核,加快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,持續提升政府網上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。統籌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的協同聯動,融合發展,提升信息發布,解讀回應、政民互動、辦事服務的整體水平。
六、其他報告事項
無